ST三木: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摘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木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森”)与福州市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因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欠款及其他费用,其部分银行账户于近日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关于福州市物资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就与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森”)、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森成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成鑫”)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闽0103民初1924号、(2025)闽0103民初1947号、(2025)闽0103民初1956号,上述案件已于2025年7月7日一审判决,其中案件一(2025)闽0103民初1924号的判决结果:福州锦森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供应链公司支付货款26,116,593.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6,100元;三木集团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案件详情参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0)。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欠款及其他费用,其
部分银行账户于近日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
账号
账户状态
余额(元)
1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基本户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
591****0201
冻结
21.31
2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
430****5914
冻结
15.59
3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建行广达支行
350****4017
冻结
0.05
4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中国银行福州市分行
432****1030
冻结
121.4
5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100****0001
冻结
0.07
6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华夏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
188****2350
冻结
0.13
7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鼓楼支行
356****9058
冻结
0
8
福州锦森贸易有限公司
一般户
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811****4687
冻结
170.37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一)对公司影响
1、账户冻结:供应链公司的诉讼已导致福州锦森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直接影响其资金流动性及日常经营支付;
2、福州锦森未能及时偿还相关欠款及其他费用,会面临支付违约金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相关费用增加。上述债务未及时偿还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亦可能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后续安排
本次未能及时偿还的债务金额为2,611.66万元及其他费用,约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5%。目前,公司正与对方沟通和协商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同时,福州锦森已通过其他银行账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及资金结算,以保障日常生产经营稳定。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8,28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65%。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及时跟踪上述款项支付事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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