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精研科技2026-06-12 00:00

摘要

1精研科技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241名核心人员授予119.35万份期权,行权价40.95元/份。
2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营收增长不低于62%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56.25%,2027年营收增长不低于95%或净利润增长不低于84%。
3本次激励覆盖核心技术骨干237人,占总授予量82.68%,旨在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推动中长期战略目标实现。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精研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636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19.35万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41人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11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等的规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2026年5月19日。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119.35万份。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241人。

(四)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0.95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邬均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2.32%

0.02%

2

杨俊

中国

董事

3.00

2.32%

0.02%

3

陈攀

中国

职工董事

0.40

0.31%

0.00%

4

杨剑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0

2.32%

0.02%

5

王立成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32%

0.0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7人)

106.95

82.68%

0.57%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19.35

92.27%

0.64%

注: $ \textcircled{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textcircled{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textcircled{3}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次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行权。行权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限制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批次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八)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期权在行权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0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6.25%。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95.00%;

2、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4.00%。

注: $ \textcircled{1} $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textcircled{2}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textcircled{3} $上述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注销。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数量 $ \times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的部分,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期行权。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制定的《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五)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三、关于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的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后至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或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4人调整为241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0万份调整为119.35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及公司公示的内容一致。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一)股票期权代码:036636。

(二)股票期权简称:精研JLC2。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19.35万份。

(四)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41人。

(五)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6月11日。

(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邬均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00

2.32%

0.02%

2

杨俊

中国

董事

3.00

2.32%

0.02%

3

陈攀

中国

职工董事

0.40

0.31%

0.00%

4

杨剑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3.00

2.32%

0.02%

5

王立成

中国

副总经理

3.00

2.32%

0.02%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237人)

106.95

82.68%

0.57%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119.35

92.27%

0.64%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采取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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