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新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摘要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5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00%),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57,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自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王进军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673%。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32.6317%减少至 31.9644%,权益变动触及公司总股本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进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
权益变动过程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股份2,504,0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0.6673%,本次减持

股份的数量未超出预披露公告中载明的减持股份数量上限。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股票简称
王子新材
股票代码
002735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A股
2,504,000
0.6673
合计
2,504,000
0.667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进军
合计持有股份
101,147,799
26.9545
98,643,799
26.287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286,950
6.7386
22,782,950
6.07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860,849
20.2158
75,860,849
20.2158
王武军
合计持有股份
18,142,578
4.8347
18,142,578
4.83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535,645
1.2087
4,535,645
1.20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06,933
3.6261
13,606,933
3.6261
王娟
合计持有股份
3,161,480
0.8425
3,161,480
0.84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61,480
0.8425
3,161,480
0.84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52,54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505,0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00%),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57,6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3.00%)。

本次变动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律师的书面意见☐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减持计划内,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后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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