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福莱蒽特2026-06-12 00:00

摘要

1福莱蒽特为控股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用于其日常经营融资。
2被担保人成立不足半年,尚无营收且处于亏损状态,无反担保措施。
3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26.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30.75%,已触发特别风险提示。
4本次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额度内,无需另行审议。

杭州福莱葸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1,000万元

0万元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262,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130.75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1日,杭州福莱蔥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曲线公司”)与杭州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况。公司持有双曲线公司 60%的股权,双曲线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不超过2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新增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60%,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40%

法定代表人

徐文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9MAK52P2G0J

成立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19号1幢A座-13A01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未经审计)注

资产总额

147.83

196.93

负债总额

13.60

2.63

资产净额

134.23

194.30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3.95

-60.07

注:双曲线公司2025年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5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杭州福莱蔥特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一)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

(1) 支付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2)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利息(含复息);

(3) 清偿债务人所欠乙方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保证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项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基于双曲线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双曲线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双曲线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对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以及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子公司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能实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6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75%;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6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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