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永冠新材2026-06-12 00:00

摘要

1永冠新材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及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等四项议案。
2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同意比例超99.8%,无否决议案。
3出席会议股东持股占比33.31%,律师见证会议合法有效。
4此次股权激励落地有助于绑定核心人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6,018,92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3.30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鲁世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吕新民、独立董事包敦峰、张彦周、杨柳勇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财务负责人石理善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712,921

99.8931

56,700

0.0748

24,300

0.0321

2、议案名称:《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75,713,921

99.8944

55,700

0.0734

24,300

0.0322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712,921

99.8931

56,700

0.0748

24,300

0.0321

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5,952,321

99.9123

33,700

0.0443

32,900

0.0434

(二) 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14,901

90.9588

56,700

6.3288

24,300

2.7124

2

《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15,901

91.0704

55,700

6.2172

24,300

2.7124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814,901

90.9588

56,700

6.3288

24,300

2.7124

4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29,301

92.5661

33,700

3.7615

32,900

3.6724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3、4均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羊定琦、占新越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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