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剑桥科技2026-06-12 00:00

摘要

1公司发布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核查意见。
2因部分人员离职等原因,激励对象由1064人调整为105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85.35万份大幅缩减至399.8450万份,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
3确定2026年6月11日为首次授权日,行权价格为113.71元/份。
4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获授占比79.13%。
5委员会确认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条件已成就。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权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64人调整为1,056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85.35万份调整为499.806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1,285.35万份调整为399.845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由100.00万份调整为99.9612万份;限制性股票不授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

5、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7、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8、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张杰

中国

董事

1.4550

0.29%

0.004%

赵宏伟

中国

董事

1.4550

0.29%

0.004%

程谷成

中国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4550

0.29%

0.004%

二、核心管理及技术(业务)人员(共1,053人)

395.4800

79.13%

1.074%

预留

99.9612

20.00%

0.271%

合计

499.8062

100.00%

1.357%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首次授权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权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2026年6月1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0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99.8450万份,行权价格为113.71元/份。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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