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 \textcircled{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textcircled{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670-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正军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6,365,961股(已剔除回购账户中公司股份数 131,119股)。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0,942,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5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9,856,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25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86,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072,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986,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86,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37%。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40,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9%;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70,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186%;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1整体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2.02发行股份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发行股份的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过渡期损益归属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2.10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0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6%。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1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2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3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4锁定期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5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6 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7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子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1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3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1%;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5%。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3%;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4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07%;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80%。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0,929,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2%;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1%;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9,3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74%;反对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14%;弃权1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2%。
该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欣律师、赖书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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