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特别提示: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三元生物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在建
6、会议召开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202,325,7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325,700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0,000,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120,47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3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3,69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26,777,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2,694,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人,代表股份12,694,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1%。
3、公司董事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4,125,3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80%;反对26,343,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666%;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03%;反对12,261,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85%;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2%。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4,14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54%;反对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06%;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7,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5249%;反对12,229,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20%;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4,143,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434%;反对26,312,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406%;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5,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5060%;反对12,229,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20%;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0%。
3、回避表决情况:相关关联股东本议案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共计 2,361,6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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