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盛化学: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联盛化学2026-06-11 17:32

摘要

1联盛化学控股股东联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宜高投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2026年5月6日至14日期间,两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218.97万股,占总股本2.03%,减持均价约30.71-31.65元/股。
3本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原计划3%上限,减持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75.00%降至72.97%,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宜高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联盛化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宜高投股权投资(有限合伙)(曾用名:台州市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分宜高投”)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截至2026年6月10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联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宜高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含税)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联盛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4日

30.71

489,800

0.45

大宗交易

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4日

31.05

496,000

0.46

分宜高投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4日

31.65

553,900

0.51

大宗交易

2026年5月13日-2026年5月14日

31.04

650,000

0.60

合计

2,189,700

2.03

注1: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2: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联盛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57,000,000

52.78

56,014,200

51.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7,000,000

52.78

56,014,200

51.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分宜高投

合计持有股份

5,000,000

4.63

3,796,100

3.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

4.63

3,796,100

3.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牟建宇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0

9.26

10,000,000

9.2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

2.31

2,500,000

2.3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

6.94

7,500,000

6.94

俞快

合计持有股份

9,000,000

8.33

9,000,000

8.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50,000

2.08

2,250,000

2.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50,000

6.25

6,750,000

6.25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81,000,000

75.00

78,810,300

72.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6,750,000

61.81

64,560,300

59.7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250,000

13.19

14,250,000

13.19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治理结构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联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分宜高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联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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