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奇德新材2026-06-11 17:32

摘要

1奇德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公司以34.53元/股价格发行796.41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约2.75亿元,净额约2.72亿元。
2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6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6个月。
3本次发行对象共7名,包括财通基金、华泰资产、诺德基金等机构及1名自然人。
4发行后总股本增至9211.09万股,控股股东饶德生持股比例由32.18%稀释至29.40%,控制权未变更。
5每股净资产显著提升,每股收益短期摊薄。

![](page=0,bbox=[579, 462, 1408, 685])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Kitech New Material Holding Co., Ltd. (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page=0,bbox=[530, 2006, 775, 215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SEN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饶德生

黎冰妹

黎冰妹

![](page=1,bbox=[911, 683, 1184, 907])

谢泓

尧贵生

于海涌

陈进军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陈进军

黎冰妹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泓

邓艳群

邓艳群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2026年6月10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饶德生

陈云峰

尧贵生

黎冰妹

谢泓

陈进军

于海涌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陈进军

黎冰妹

谢泓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艳群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2026年6月10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饶德生

陈云峰

尧贵生

黎冰妹

谢泓

陈进军

于海涌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陈进军

黎冰妹

谢泓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艳群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饶德生

陈云峰

尧贵生

黎冰妹

谢泓

陈进军

于海涌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陈进军

黎冰妹

谢泓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艳群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2026年6月10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饶德生

陈云峰

尧贵生

黎冰妹

谢泓

陈进军

于海涌

全体审计委员会签名:

陈进军

黎冰妹

谢泓

除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艳群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964,089股

2、发行后总股本:92,110,949股

3、发行价格:34.53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4,999,993.17元

5、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72,248,750.79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964,089股

2、股票上市时间:预计于2026年6月16日(上市首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特别提示 ...7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7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7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7

目 录 ...8

释 义 ...1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1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11

(一)发行类型 ...11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1

(三)发行方式 ...16

(四)发行数量 ...17

(五)发行价格 ...17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7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17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8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18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8

(十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4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5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26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6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26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26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27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7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28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28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29

五、财务数据...29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29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3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32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2

(二)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32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2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33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33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33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34

八、其他重要事项...34

九、备查文件...34

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奇德新材、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饶德生

股东会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有效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认购邀请书》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1-3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Kitech New Material Holding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奇德新材

股票代码

300995.SZ

注册资本

8,414.68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饶德生

董事会秘书

陈云峰

公司住所

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0665032613L

互联网网址

http://www.qide.cn

联系电话

0750-306831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和碳纤维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产品

公司的主要产品系列可以分为改性尼龙、改性聚丙烯、其他改性塑料材料及其制品、精密注塑模具和碳纤维制品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1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5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5年10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相关议案。

2026年1月21日和2026年2月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至2027年5月5日。

2026年3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年12月3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3月1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5月11日向深交所报送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对象列表》(以下统称“《发行方案》”),并于2026年5月15日向深交所提交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询价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的询价对象127名、《发

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意向投资者21名、《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意向投资者12名,共计160名,具体为:截至2026年5月8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基金管理公司48家;证券公司27家;保险公司1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1家;其他机构投资者27家;个人投资者19名;共160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6年5月15日(T-3日)向148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前表达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送达了本次发行的 《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并于申购报价开始前向12名在《认购邀请书》发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表达意向的投资者补充发送了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询价名单符合《实施细则》以及股东会决议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新增的33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投资者类型

1

UBS AG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2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3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4

广东金润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5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6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7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8

江门市融盛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9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机构投资者

11

深圳弘洛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2

深圳前海春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3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机构投资者

14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5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6

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机构投资者

17

江门市海纳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机构投资者

18

卢春霖

个人投资者

19

俞逸修

个人投资者

20

董易

个人投资者

21

周剑

个人投资者

22

薛小华

个人投资者

23

丁志刚

个人投资者

24

王云姣

个人投资者

25

罗啸

个人投资者

26

钟革

个人投资者

27

俞嘉骅

个人投资者

28

王敏

个人投资者

29

董卫国

个人投资者

30

王梓旭

个人投资者

31

杨金毛

个人投资者

32

陈学赓

个人投资者

33

杨伟忠

个人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相关决议通过的有关本次发行方案及发行对象的相关要求。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5月20日(T日)8:30-11:30,在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共有28名投资者参与申购,其中1名投资者缴纳了保证金,但未在《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报价;1名投资者参与报价,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均作为无效申购剔除。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其余26名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26名投资者的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元/股)

(万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15

2900

35.71

5500

34.53

11,700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4.88

4,900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99

1,300

35.49

4,700

34.39

8,100

4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00

3,500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5.66

1,000

34.66

1,100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79

1,000

30.79

2,300

7

王云姣

34.96

1,000

8

UBS AG

32.80

1,100

9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52

1,000

30.69

1,500

10

俞逸修

34.06

3,000

11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4.51

2,400

33.36

3,600

32.59

4,800

12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2

1,000

32.02

1,500

30.12

2,000

13

周剑

30.88

1,500

29.88

1,500

28.88

5,000

14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18

1,700

15

杨伟忠

30.00

1,000

16

杨金毛

34.36

2,400

1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9.33

2,800

18

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谦履丙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88

1,000

19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60

1,000

28.88

2,000

2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基金

32.59

1,000

28.89

1,200

2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31.84

1,000

22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00

2,500

23

罗啸

33.50

1,000

31.50

1,500

29.50

2,000

24

银河金汇衡光增盈1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31.60

1,000

25

陈学赓

31.28

1,000

29.28

2,000

26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38

1,000

29.50

1,400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 26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股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53元/股,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数量为 7,964,0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99,993.17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72,519

113,000,081.07

6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19,055

48,999,969.15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1,135

46,999,991.55

6

4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3,611

34,999,987.83

6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563

10,999,980.39

6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9,603

9,999,991.59

6

7

王云姣

289,603

9,999,991.59

6

合计

7,964,089

274,999,993.17

-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发行方案》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通过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500.00万元(含本数),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964,089股,未超过本次拟发行数量9,522,16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5月1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28.8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4.53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9.56%。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99,993.17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用、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共2,751,242.3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248,750.79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275,000,000.00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 27日出具《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7),截至2026年5月25日15:00时止,国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国信证券为奇德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274,999,993.17元。

2026年5月26日,国信证券将扣除其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发行人会计师于 2026年5月27日出具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截至2026年5月26日止,奇德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7,964,089股,发行价格为34.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99,99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751,242.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2,248,750.79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7,964,08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64,284,661.79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6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272,51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经营范围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419,0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361,13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A座173

法定代表人

杨建新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N9KJ01

经营范围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1,013,61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

法定代表人

严晓珺

注册资本

16480.31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

经营范围

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318,563股,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82484.551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89,60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王云姣

姓名

王云姣

住所

浙江省东阳市****

居民身份证号

3507241970****

王云姣本次最终获配数量为289,60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王云姣为个人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管理人登记,本次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

管理计划产品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因此无需产品备案。

4、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须登记的管理人及备案的产品,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保险公司,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4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I

是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

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I

是

7

王云姣

普通投资者C4

是

经核查,上述7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4、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5、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4.53元/股,发行股数为7,964,08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99,993.17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7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72,519

113,000,081.07

6

2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19,055

48,999,969.15

6

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61,135

46,999,991.55

6

4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3,611

34,999,987.83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5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8,563

10,999,980.39

6

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9,603

9,999,991.59

6

7

王云姣

289,603

9,999,991.59

6

合计

7,964,089

274,999,993.17

-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发行结果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6、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6

年5月11日报送深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承销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3、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要求;

4、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5、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6年6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奇德新材;证券代码为:300995.SZ;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及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饶德生

27,079,500

32.18%

2

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11,600,000

13.79%

3

陈云峰

3,685,759

4.38%

4

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

3,345,000

3.98%

5

陈栖养

2,550,000

3.03%

6

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10,100

1.91%

7

深圳德海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德海国企混改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07,800

0.96%

8

杨林

490,000

0.58%

9

罗倩

471,300

0.56%

10

占付

450,000

0.53%

合计

52,089,459

61.9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出具的 《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饶德生

27,079,500

29.40%

2

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11,600,000

12.59%

3

陈云峰

3,685,759

4.00%

4

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

3,345,000

3.63%

5

陈栖养

2,550,000

2.77%

6

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10,100

1.75%

7

厚新健投(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厚新健投泽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3,611

1.10%

8

财通基金一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财通基金享盈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79,206

0.63%

9

财通基金一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财通基金玉泉合富17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560,522

0.61%

10

杨林

540,000

0.59%

合计

52,563,698

57.07%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7,964,08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发行前

变动数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3,417,118

27.83

7,964,089

31,381,207

34.0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60,729,742

72.17

/

60,729,742

65.93

合计

84,146,860

100.00

7,964,089

92,110,949

100.00

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3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2025年度、202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3月/2026年3月31日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

0.08

0.23

0.07

0.21

每股净资产

7.58

7.53

9.88

9.84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2026年1-3月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5年度和2026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数据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末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3年末

资产总计

90,066.07

87,133.88

82,030.93

80,247.45

负债合计

26,144.31

23,655.93

19,390.60

16,75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3,819.77

63,375.95

62,538.23

63,407.0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921.76

63,477.95

62,640.33

63,493.3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9,176.06

37,497.56

34,613.83

28,324.85

营业利润

755.26

1,972.25

938.66

965.40

利润总额

787.57

1,986.34

905.83

930.97

净利润

686.74

1,963.04

881.75

800.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86.74

1,963.14

868.70

803.38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8.64

1,836.72

864.86

570.6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1-3月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9.13

4,996.34

2,562.61

-3,46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2.33

-6,178.54

-5,876.45

4,91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08

2,187.06

463.97

1,492.67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03.14

-110.49

443.45

-58.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49.74

894.37

-2,406.42

2,883.52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2.43

2.11

2.03

2.84

速动比率(倍)

1.51

1.39

1.58

2.3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29.03%

27.15%

23.64%

20.8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95%

24.72%

24.94%

20.65%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58

7.53

7.43

7.5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48

3.26

3.50

3.44

存货周转率(次/年)

3.36

4.17

4.05

3.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686.74

1,963.14

868.70

803.38

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万元)

508.64

1,836.72

864.86

570.66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0.30

0.59

0.30

-0.4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0

0.11

-0.29

0.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

基本

0.08

0.23

0.10

0.10

稀释

0.08

0.23

0.10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基本

0.06

0.22

0.10

0.07

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后每股收益(元)

稀释

0.06

0.22

0.10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

3.12

1.38

1.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0

2.92

1.38

0.90

注1:2026年1-3月周转率数据已进行年化处理;

注2: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 \times100\% $;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不断完善和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总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80,247.45万元、 82,030.93万元、87,133.88万元和90,066.07万元,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规模分别为16,754.13万元、19,390.60万元、 23,655.93万元和26,144.31万元,整体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相应增加相关借款所致。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84倍、2.03倍、2.11倍和2.4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2.32倍、1.58倍、1.39倍和1.51倍,2024年两项比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建设开支较大,流动资产有所下降,近两年两项比率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0.88% 、 23.64% 、 27.15% 和 29.03% ,整体保持相对稳健水平。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03.38万元,868.70万元,

1,963.14万元和686.74万元。公司最近三年收入和利润整体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大力推进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产品竞争优势,得到客户充分认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保荐代表人:侯立潇、程久君

项目协办人:吴凯

项目组成员:周洋、赵奕、张铃芳、任苒、费永鑫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二)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忠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经办律师:曹平生、李运、杨小昆

(三)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会计师:贺春海、卓晓娜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谭小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会计师:贺春海、卓晓娜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主承销协议》。国信证券指定侯立潇、程久君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侯立潇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TMT业务总部执行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4年5月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参与或负责完成了领益科技借壳江粉磁材、江粉磁材收购帝晶光电重大资产重组、江粉磁材收购东方亮彩重大资产重组、惠威科技IPO、润贝航科IPO、中光防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纬辉开两次非公开、领益智造非公开、奇德新材非公开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程久君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部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05年6月进入华林证券投行,2006年6月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主持及参与了江粉磁材IPO、金龙机电IPO、梦洁家纺IPO、中光防雷IPO、惠威电声IPO、深城交IPO、润贝航科IPO和民爆光电IPO等项目,曾担任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项目包括领益科技借壳江粉磁材、江粉磁

材收购帝晶光电、江粉磁材收购东方亮彩、中光防雷重大资产重组,曾主持并参与了锡业股份可转债、锡业股份配股、蓝思科技非公开、经纬辉开非公开、奇德新材非公开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在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八、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4、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6、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7、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的书面确认文件;

10、发行对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1、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

2026年6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年 6月10日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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