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剑科技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摘要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 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2日
-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24
盛剑科技
2026/6/9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 提案人:张伟明先生
-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在2026年5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5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60.52%股份的股东张伟明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4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汇发路301号盛剑大厦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2日
至2026年6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11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
12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8、9、10、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6、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议案8、9、10回避表决;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股东,需对议案11回避
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9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拟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
12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备注: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surd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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