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公告
摘要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驰惠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惠程”)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被法院继续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是否存在减持限制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有请列明
中驰惠程
否
46,278,466
5.90%
详见注释1
详见注释2
注释1:中驰惠程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中驰惠程于2016年6月受让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金平女士、任金生先生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及2016年12月 2018年5月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注释2:经核实,中驰惠程当前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46,278,466股均已被法院司法冻结和质押。除此以外,未发现中驰惠程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其他减持限制的情形。
(二)本次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冻结股份来源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原因
中驰惠程
961,500
2.08%
0.12%
详见上表注释1
否
2021-6-29
2029-5-18
重庆绿发资产经营
偿还债务,执行法院
18,336,166
39.62%
2.34%
2021-7-28
2029-5-18

26,980,800
58.30%
3.44%
2021-6-29
2029-6-8
管理有限公司
生效裁定。
合计
46,278,466
100%
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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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冻结原因说明
因中驰惠程的母公司重庆信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发”)与重庆绿发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资产”)的借款合同纠纷,绿发资产将重庆信发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4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重庆信发应在法定期限内支付绿发资产借款本金5.41亿元及相关利息。同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保证人中驰惠程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绿发资产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因重庆信发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绿发资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保证人中驰惠程所持有的公司7,033.6166万股股份及相应的证券资金账户,上述被冻结股份已经处置了2,405.77万股,剩余4,627.8466万股尚未处置。截至目前,鉴于相关债务尚未清偿完毕,因此申请执行人绿发资产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上述股票予以继续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0日、2021年2月23日、 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30日、2022年6月24日、2022年7月27日、2023年6月21日、2023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驰惠程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索引:2021-017、2021-018、2021-019、2021-083、 2021-103、2022-047、2022-060、2023-035、2023-039。
(四)中驰惠程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 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90%
46,278,466
46,278,466
100.00%
5.90%
2. 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驰惠程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轮候冻结数量(股)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驰惠程
46,278,466
5.90%
46,278,466
46,278,466
100.00%
5.90%
二、其他事项说明
- 经核实,本事项不存在中驰惠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中驰惠程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事项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驰惠程上述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后续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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