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客食品: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益客食品2026-06-11 00:00

摘要

1益客食品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益客农牧在参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时免于发出要约。
2目前益客农牧持股70.11%,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定增股份,因持股比例已超50%且不影响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情形。
3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发行价格及认购数量尚未确定。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6-035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客农牧”)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

本次发行前,益客农牧直接持有公司314,772,8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0.1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益客农牧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亦尚未确定,本次发行完成后,益客农牧存在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的可能性。益客食品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以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有关规定,益客农牧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基于上述,如益客农牧参与本次发行后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则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免于发出要约。

特此公告。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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