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docx
摘要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 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股东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5.99%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00%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440300MA5DT8W017不适用
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400589952839E□不适用
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20500585531367A□不适用
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114054579660R□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深圳源创力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源创力清源”)、常州清源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清源”)、苏州新麟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麟二期”)及上海力合清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合清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管理人同受深圳清源时代投资管理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统称前述股东为“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6月10日期间,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27,086股。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数量由5,633,548股减少至4,706,462股;同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事宜已完成,本次归属新增股份116,400股。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94,011,754股增加至94,128,154股。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因前述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99%减少至 5.00%,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源创力清源
165.9246
1.76
138.4834
1.47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被动稀释
2026/4/9-2026/6/9
/
常州清源
142.1776
1.51
118.9396
1.2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被动稀释
2026/4/9-2026/6/10
/
新麟二期
130.0362
1.38
104.8470
1.11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被动稀释
2026/4/9-2026/6/9
/
力合清源
125.2164
1.33
108.3762
1.15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被动稀释
2026/4/9-2026/6/9
/
合计
563.3548
5.99
470.6462
5.0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被动稀释
2026/4/9-2026/6/10
/
注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已完成归属,公司总股本由94,011,754股增至94,128,154股。变动前持股比例以总股本94,011,754股为计算基数,变动后持股比例以总股本94,128,154股为计算基数。
注2:本公告所载变动前比例,以公司2026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中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变动后持股数据为准。
注3:表格合计数与分项数值存在尾数差异,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三、 其他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及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的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源创力清源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有减持计划未完成。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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