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张穗萍)
摘要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张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穗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6.63%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9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 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张穗萍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3. 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张穗华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张穗华
602.9800
5.01
603.9400
4.73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股权激励归属
2023/8/17
/
张穗萍
195.1496
1.62
160.7966
1.26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
2026/3/19;2026/6/10
/
合计
798.1296
6.63
764.7366
5.99
--
--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为截至2023年4月17日的持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登记,并均已上市流通,相关批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累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8.90万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因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8,556股股份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6年6月9日,“华特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7,767,934股,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以截至2026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127,763,038股为基数测算。
3、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三、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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