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有友食品2026-06-11 00:00

摘要

1有友食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布核查意见,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委员会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且已充分征求员工意见,遵循自愿参与原则。
3该计划旨在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竞争力。
4相关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1.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 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赵吟、欧理平、鹿有忠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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