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柳钢股份2026-06-11 00:00

摘要

1国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柳钢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柳钢集团持有的广西钢铁1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进行核查。
2公告披露了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两笔相关资产交易:一是2025年11月以1216.35万元受让关联方惕艾惕实物资产;
3二是2026年3月通过临港壹号基金参与广西钢铁增资6.74亿元,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5.11%。
4上述交易均纳入重大资产重组累计计算范围,除此外无其他相关资产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股份”或“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持有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钢铁”) 1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28日,柳钢股份与柳州市惕艾惕冶金余热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惕艾惕”)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柳钢股份以自有资金1,216.35万元(不含增值税)受让惕艾惕持有的炼铁总厂区域和转炉厂区域内等场所的实物资产。柳钢股份已于2025年12月29日全额支付1,216.35万元转让价款,上述交易事项已全部完成。上述交易事项中,惕艾惕为柳钢集团二级子公司,惕艾惕的实物资产属于柳钢集团控制。鉴于该项交易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纳入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2026年3月,广西广投临港壹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港壹号”)以现金认购股份方式按1.1858元/每元注册资本的单价向广西钢铁增资总金额人民币6.74亿元,其中5.6839亿元计入注册资本,1.0561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广西钢铁2.3135%的股权。柳钢股份系临港壹号有限合伙人之一,出资10,1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柳钢股份对广西钢铁的持股比例由 45.83%下降为 45.11%。上述交易事项中,广西钢铁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所述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因而纳入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计算范围。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齐百钢

王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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