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泰证券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其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亿元的公司债券。
2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可分期发行。
3公司将按募集说明书及监管要求办理发行事宜并及时披露信息。
4此次获批有助于公司补充营运资金、优化债务结构,提升资本实力与业务拓展能力,属于常规再融资事项,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或控制权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34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批复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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