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中安科2026-06-11 00:00

摘要

1中安科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1.46亿股限售股(占总股本5.06%)被深圳中院继续司法冻结至2029年6月,系借款合同纠纷所致。
2截至公告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7.37%股份已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且质押比例高、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存在后续被处置风险。
3公司称该事项不影响控制权及正常经营,但业绩补偿诉讼仍在推进中。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继续司法冻结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持有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售流通股145,562,245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68.67%,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211,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7% ,已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6司冻0609-1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842号之三,获悉中恒汇志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轮候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中恒汇志

145,562,245

68.67%

5.06%

是

2026年6月9日

2029年6月4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842号之三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恒汇志

211,966,251

7.37%

211,966,251

100.00%

7.37%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继续司法冻结事项为控股股东中恒汇志自身涉及的诉讼案件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控股股东中恒汇志因借款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质押合同纠纷等诉讼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中恒汇志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冻结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211,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37% ,已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4、公司及子公司因与中恒汇志及其关联方存在业绩承诺补偿纠纷,已分别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 9月2日、2024年2月3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关

于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向控股股东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对控股股东诉讼执行立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对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的司法追偿工作,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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