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临029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建电力”)计划自2026年5月1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6-临02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 本次增持情况:2026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新建电力通知,中新建电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550,0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增持金额445.1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增持前持股数量
461,775,74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33.60%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61,775,740
33.60%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中新建电力33.71%股权;中新建电力持有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70.97%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新建电力与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210,330
0.23%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500,000
0.84%
合计
476,486,070
34.67%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主体名称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6年5月13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6年5月12日~2027年5月11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A股:1.25亿元~2.50亿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不适用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不适用
本次增持实施期间
2026年6月10日
本次增持股份方式及数量
2026年6月10日,中新建电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增持550,000股公司A股股票
本次增持股份金额
A股,445.10万元
本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A股,0.04%
累计已增持股份金额
A股,445.10万元
累计已增持股份数量
A股,550,000股
累计已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A股,0.04%
后续增持股份资金安排
中新建电力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 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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