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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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嘉戎技术披露发行股份购买杭州蓝然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内幕交易自查报告。
2中金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确认,自查期间(2025.5.17-2026.5.26)内相关自然人及机构(含中信证券、紫金矿业等)的股票买卖行为均系独立决策或正常业务,不属于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多名知情人员及其亲属存在买卖股票情形,但均已出具承诺否认利用内幕信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蓝然”“标的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等文件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核查期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6个月起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5年5月17日至2026年5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七)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和承诺,并经访谈,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核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情况(不含蒋林煜、王如顺、董正军持股性质变更及转托管引致的变动)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交易性质

纪小露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5-06-18

5,280

5,280

批量非交易过户

2025-06-25

-1,500

3,780

卖出

2025-06-26

-1,500

2,280

卖出

2025-06-27

-1,000

1,280

卖出

2025-09-08

-200

1,080

卖出

陈琼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6-04-03

300

300

买入

2026-04-17

-75

225

卖出

李飞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

2026-03-20

4,300

4,300

买入

2026-03-23

-1,075

3,225

卖出

胡根福

上市公司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5-06-18

5,280

5,280

批量非交易过户

2026-04-23

-5,280

0

卖出

蔡洁

标的公司知情人员

2025-08-26

200

200

买入

2025-08-27

-200

0

卖出

陈睿

标的公司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5-09-02

1,200

1,200

买入

2025-09-08

-1,200

0

卖出

2025-10-21

1,000

1,000

买入

2025-12-01

-1,000

0

卖出

李某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5-09-16

10,000

21,100

买入

2025-10-09

-21,100

0

卖出

陈军华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

2025-12-02

2,000

2,000

买入

2025-12-03

-2,000

0

卖出

蒋琦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

2025-12-18

6,600

6,600

买入

2025-12-25

2,600

9,200

买入

2025-12-29

2,300

11,500

买入

2026-01-05

2,100

13,600

买入

2026-01-13

1,800

15,400

买入

2026-01-14

1,500

16,900

买入

2026-01-15

2,000

18,900

买入

2026-01-29

1,100

20,000

买入

2026-02-25

3,400

23,400

买入

2026-02-26

7,800

31,200

买入

2026-03-19

4,200

35,400

买入

2026-03-23

6,500

41,900

买入

2026-04-20

-1,900

40,000

卖出

2026-04-21

4,500

44,500

买入

2026-04-28

3,000

47,500

买入

2026-05-07

-1,500

46,000

卖出

2026-05-14

11,600

57,600

买入

2026-05-21

6,100

63,700

买入

朱蔚云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5-12-02

2,800

2,800

买入

2025-12-03

2,400

5,200

买入

2025-12-05

2,900

8,100

买入

2025-12-11

10,100

18,200

买入

2026-01-29

2,300

20,500

买入

2026-03-02

1,900

22,400

买入

2026-03-03

1,700

24,100

买入

2026-04-14

6,000

30,100

买入

2026-05-21

7,000

37,100

买入

2026-05-22

700

37,800

买入

张丹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

2026-02-24

2,000

2,000

买入

2026-02-27

1,000

3,000

买入

2026-03-02

1,000

4,000

买入

2026-03-03

2,000

6,000

买入

2026-03-04

500

6,500

买入

2026-03-23

500

7,000

买入

2026-04-24

1,000

8,000

买入

2026-04-28

800

8,800

买入

2026-05-18

500

9,300

买入

2026-05-18

500

9,800

买入

2026-05-19

600

10,400

买入

2026-05-21

300

10,700

买入

2026-05-25

900

11,600

买入

王乃舜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6-02-26

700

700

买入

2026-03-02

400

1,100

买入

2026-03-02

500

1,600

买入

2026-03-03

500

2,100

买入

2026-04-21

500

2,600

买入

2026-04-22

500

3,100

买入

2026-04-28

1,100

4,200

买入

2026-05-08

200

4,400

买入

2026-05-08

400

4,800

买入

2026-05-14

500

5,300

买入

2026-05-21

500

5,800

买入

2026-05-26

500

6,300

买入

周菊英

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5-12-30

100

100

买入

2026-01-09

100

200

买入

2026-01-15

-100

100

卖出

2026-01-16

-100

0

卖出

2026-01-20

100

100

买入

2026-01-21

100

200

买入

2026-01-23

100

300

买入

2026-01-28

100

400

买入

2026-02-10

100

500

买入

2026-02-12

500

1,000

买入

2026-03-17

400

1,400

买入

2026-05-08

100

1,500

买入

2026-05-11

200

1,700

买入

2026-05-13

100

1,800

买入

2026-05-20

200

2,000

买入

陈巧仙

中介机构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6-05-22

400

400

买入

林世雄

其他知情人员直系亲属

2026-04-29

4,500

4,500

买入

2026-05-06

-4,500

0

卖出

针对上述在核查期间内买卖股票的行为,相关被核查人员均已分别出具承诺,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纪小露、陈琼、李飞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纪小露、陈琼、李飞系上市公司工作人员。针对纪小露、陈琼、李飞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其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

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2、关于胡根福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胡根福系上市公司知情人员直系亲属。针对胡根福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胡根福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上市公司知情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3、关于林世雄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林世雄系其他知情人员直系亲属。针对林世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林世雄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其他知情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4、关于蔡洁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蔡洁系标的公司工作人员。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蔡洁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5、关于陈睿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陈睿系标的公司知情人员直系亲属。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陈睿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出于谨慎性原则,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尽快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标的公司知情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6、关于陈军华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陈军华系交易对方知情人员。针对陈军华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陈军华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7、关于蒋琦、朱蔚云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蒋琦系交易对方知情人员,朱蔚云系蒋琦直系亲属。针对蒋琦、朱蔚云上述股票买卖行为,蒋琦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朱蔚云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关于张丹、王乃舜、周菊英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张丹系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王乃舜、周菊英系张丹直系亲属。针对张丹、王乃舜、周菊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张丹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

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王乃舜、周菊英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关于李某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李某系交易对方知情人员直系亲属。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李某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交易对方知情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10、关于陈巧仙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

陈巧仙系中介机构知情人员直系亲属。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陈巧仙作出如下承诺:

“除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外,本人并不知悉其他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系基于嘉戎技术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嘉戎技术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嘉戎技术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嘉戎技术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嘉戎技术。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中介机构知情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股票账户系自身独立管理并全权负责的账户。在涉及

该账户的所有交易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的买入、卖出、持仓调整等操作决策,均依据自身的投资理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市场的独立判断,自主做出并予以执行,不存在任何受他人干预或指使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自查报告中已填写的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本人所控制的机构)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对本承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二)相关机构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情况

1、嘉戎技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嘉戎技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份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2025-06-18

批量非交易过户

-495,981

131,119

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上市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以下简称“该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该次归属的股票合计495,981股于2025年6月19日上市流通,详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的《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该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相关回购已于自查期间前即2025年3月10日完成。上述股份变动情况为嘉戎技术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权激励实施的股份归属行为,相关股份归属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业务外,嘉戎技术证券账户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嘉戎技术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的行为。

2、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作为交易对方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份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2025-08-05

卖出

-65,000

0

2026-02-03

卖出

-1,000

针对上述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紫金矿业说明如下:

“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外,本单位在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单位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在并未获知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及其他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

的操作,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单位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也不以任何方式将本次交易事宜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若上述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单位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本单位同意委托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查询本单位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信息。

本单位对本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自查报告中所涉及的各项说明及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相关情形。”

3、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嘉戎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交易股份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2026-04-27

买入

1,000

0

2026-04-30

卖出

-1,000

针对上述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国投证券说明如下:

“国投证券前述买卖嘉戎技术股票行为均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交易,该等交易行为系基于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数据进行正常业务活动。国投证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

国投证券上述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份行为与本次交易事项无关联性。”

4、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的控股股东,在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性质

交易股份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买入

2,550,522

302,250

卖出

-2,296,203

就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中信投资说明如下: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另类投资等业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5、中金公司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核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资管业务管理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股份变动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2025.5.17-2026.5.26

买入

16,400

0

2025.5.17-2026.5.26

卖出

-16,400

(2) 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性质

股份变动数量(股)

截至2026年5月26日持股数量(股)

2025.5.17-2026.5.26

买入

4,741,338

23,532

2025.5.17-2026.5.26

卖出

-4,825,138

针对上述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中金公司说明如下:

“中金公司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中金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金公司资管业务管理账户、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买卖嘉戎技术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宜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买卖嘉戎技术股票的情形;中金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嘉戎技术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并经访谈,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说明与承诺以及访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并考虑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该等主体在核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前述买卖股票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 峰

李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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