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皖通科技2026-06-10 00:00

摘要

1皖通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由原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改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取消固定价7.16元/股;
2发行数量上限维持7541.89万股不变,募资总额上限5.4亿元;
3限售期根据实控人持股比例区分36个月或18个月。
4同时签署认购补充协议并审议通过一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翔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同时对限售期表述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调整前: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7.16元/股,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调整后: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5,418,994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54,232

7,986.43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

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75,418,994股(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序号

认购人

认购数量上限(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4,264,762

46,013.57

2

北京景源荟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54,232

7,986.43

合计

75,418,994

54,000.00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限售期

调整前: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 ,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 ,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涛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 30% ,则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26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根据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本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洋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26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6月 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2026年6月10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6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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