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通能源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同意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数量;
2二是同意与控股股东北京百通寰宇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三,确认该关联交易合规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上述事项将提交董事会审议,标志着公司定增方案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融资计划有望落地。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2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逐项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北京百通寰宇科技有限公司系
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构成关联交易。经审核,我们认为,该补充协议内容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郝国敏、张立娟 2026年6月1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