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公告

蓝丰生化2026-06-10 00:00

摘要

1蓝丰生化公告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固定3.1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最终价格待注册后确定。
2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498亿元及发行数量不超过1.1亿股保持不变。
3本次调整旨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不构成重大变化,无需股东会审议,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2026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由“发行价格为3.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

定。”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人民币34,980.00万元),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与本次调整前保持不变(即不超过110,00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变更不构成重大变化,同时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后续因市场环境或监管政策等原因需要增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数量等而导致本次发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及审批等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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