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歌尔股份2026-06-10 00:00

摘要

1歌尔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关联方歌尔光学增资5亿元的议案,公司与宁波舜宇奥来各现金增资5亿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升至39.6676%。
2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尚需提交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
3同时董事会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增资议案。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6年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股东宁波舜宇奥来技术有限公司拟分别以现金方式向歌尔光学增资人民币5亿元认购歌尔光学新增注册资本10,975.7032万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21,951.4064万元),歌尔光学其他股东均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歌尔光学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92,952.8622万元,公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将增至 39.6676%。

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姜龙先生及副总裁饶轶先生为歌尔光学董事,歌尔光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歌尔光学股东姜滨先生、姜龙先生、歌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向歌尔光学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通过。根据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本次增资将致使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歌

尔光学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姜滨先生、姜龙先生、段会禄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在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与光电路交叉口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园二期综合楼A1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向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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