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京东方A2026-06-10 00:00

摘要

1京东方A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3265名核心人员授予9.75亿股,占总股本2.63%,授予价2.11元/股,上市日6月9日。
2股票来源为回购股份,总股本不变。
3解锁分三期(24/36/48个月),业绩考核要求2027-2029年平均归母ROE分别不低于3.1%/3.4%/3.7%,且AM-OLED营收增长率及市占率等指标需达标。
4募集资金约20.5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55

公告编号:2026-05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登记数量:975,011,500股

首次授予数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63%

首次登记人数:3,265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年6月9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律师、独立

财务顾问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2、公司通过公司协同办公门户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6年 4月18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

4、2026年4月25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5、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向3,2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75,011,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意见。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29日;

2、权益种类:限制性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4、首次授予价格:2.11元人民币/股;

5、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3,26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75,011,500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63%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职务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份额(股)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陈炎顺

董事长、首席战略规划师

1

2,000,000

0.21%

0.01%

2

冯强

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席、首席执行官(CEO)

1

1,800,000

0.18%

0.00%

3

王锡平

副董事长、执行委员会副主席、首席运营官(COO)

1

1,650,000

0.17%

0.00%

4

冯莉琼

董事、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律师

1

1,650,000

0.17%

0.00%

5

杨晓萍

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1

1,000,000

0.10%

0.00%

6

刘志强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

1,000,000

0.10%

0.00%

7

刘竞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

1,000,000

0.10%

0.00%

8

贠向南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

1,000,000

0.10%

0.00%

9

姜幸群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

1,000,000

0.10%

0.00%

10

齐铮

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

1

1,000,000

0.10%

0.00%

11

李洋

职工董事

1

1,000,000

0.10%

0.00%

12

郭红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

1,000,000

0.10%

0.00%

科学家、核心管理人员(VP级)

68

51,000,000

5.23%

0.14%

高级技术专家、高级管理人员(总监级及以上、高级专家)

211

115,582,500

11.85%

0.31%

技术专家、中高级管理人员(助理总监、副总监、专家)

756

300,900,000

30.86%

0.81%

资深专业技术骨干、高级技术骨干

2,218

492,429,000

50.50%

1.33%

合计

3,265

975,011,500

100.00%

2.63%

6、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36个月、 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激励计划》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或者审计部门对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3) 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4)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6)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8)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3) 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对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 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为:

解除限售期

解除比例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4%

1.2026-2027年平均归母ROE不低于3.10%;2.2027年毛利率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2027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4.以2022-2024年平均AM-OLED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5.2027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8,000件。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3%

1.2027-2028年平均归母ROE不低于3.40%;2.2028年毛利率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2028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4.以2022-2024年平均AM-OLED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5.2028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19,000件。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3%

1.2028-2029年平均归母ROE不低于3.70%;2.2029年毛利率高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3.2029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4.以2022-2024年平均AM-OLED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9年AM-OLED产品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5.2029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20,000件。

注:

  1. 计算 ROE 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1. 对标企业样本公司系选取4家国际知名同行业上市公司作为对标对象,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034220.KS

LG DISPLAY

2409.TW

友达光电

3481.TW

群创光电

000050

深天马

  1. 市占率按照 LCD 与 OLED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计算。
  1. 创新业务专利包括 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方向的专利。

公司在解除限售期内如发生重大资产、业务、人员重组等情况而导致指标直接计算结果前后不可比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可以对指标计算口径进行重新认定,以保持指标可比性。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4、个人层面考核要求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锁限售额度与个人绩效指标挂钩,按照公司内部发布的对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S、A、B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 “优良”,C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合格”,D表示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绩效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激励对象。

绩效考核结果表

绩效考核结果

S、A或B级

C级

D级

标准系数

1

0.5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锁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 \times $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S、A或B级,则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 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级,激励对象可解锁限售额度 5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激励对象不可解除限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当年度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

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回购注销。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导致激励对象当期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的价格回购处理。

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司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公司通过公司协同办公门户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 13日期间对本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于2026年 4月18日披露了《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320名调整为3,265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1,022,371,000股调整为1,005,011,5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92,371,000股调整为975,011,500股。因而,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及申请登记的激励对象为3,265名,实际授予数量975,011,500股。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参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08969_A01号的《验资报告》,对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进行了审验,公司实际收到3,265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7,274,265.00元,对应拟获授限制性股票975,011,500股。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6年5月29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类别

变更前

本次变动数量(股)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298,320

0.03

975,011,500

984,309,820

2.6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035,029,744

99.97

-975,011,500

36,060,018,244

97.34

1、人民币普通股

36,342,145,617

98.10

-975,011,500

35,367,134,117

95.4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92,884,127

1.87

-

692,884,127

1.87

三、总股本

37,044,328,064

100.00

-

37,044,328,06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不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发生变化,因此其持股比例未因本次授予发生变化。

十、本次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6年5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1,005,011,580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2.764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7130%,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3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203,359,617.65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975,011,500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3,265人,授予价格为2.11元/股。

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金额与回购均价差额的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二、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申请表(限制性股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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