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科华控股2026-06-10 00:00

摘要

1科华控股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
2发行价格由固定10.8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改为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确定,上限仍为3000万股及总股本30%,卢红萍、涂瀚分别认购70%和30%。
4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及发行对象不变,不构成重大变化,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尚待证监会注册。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0.8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由“30,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卢红萍认购数量为21,000,000股,涂瀚认购数量为 9,000,000股”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30,000,000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卢红萍认购发行数量的 70%,且不超过21,000,000股;涂瀚认购发行数量的 30%,且不超过9,000,000股”。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为推进本次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调整方案相关议案,同意将2025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募集资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7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发行的股份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000,0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卢红萍认购数量为21,000,000股,涂瀚认购数量为 9,000,000股。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30,000,000股和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其中,卢红萍认购发行数量的 70%,且不超过21,000,000股;涂瀚认购发行数量的 30%,且不超过 9,000,000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或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认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认购对象的拟认购金额、认购数量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增加发行对象或认购股份,不构成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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