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5号
摘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此码用于证明该市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报告编码:京26194YMW15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二、验资报告附件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 验资事项说明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6)第020005号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委托,对担任主承销商职责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截至2026年5月29日止收到的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验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南京化纤及中信证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南京化纤本次发行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根据南京化纤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1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95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本次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000.00万元。
南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共7名投资者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28,571,42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999,991.20元。根据南京化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及缴款通知书,认购对象须在2026


年5月29日16:00时前将认购款汇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账号:350645001230)内。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6年5月29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本验证报告仅供南京化纤和中信证券向有关部门提供南京化纤截至2026年5月29日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时使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的任何用途,不应将其视为是对南京化纤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2. 验资事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之签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央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
注册会计
汇军
320000610002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邮政
510101500510
2026年6月2日

附件1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6年5月29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认购对象
认购数量(股)
应缴纳认购款(元)
实际缴纳认购款(元)
1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766,236.00
212,000,034.40
212,000,034.40
2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493,507.00
100,000,007.80
100,000,007.80
3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948,051.00
29,999,985.40
29,999,985.4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116.00
28,999,986.40
28,999,986.40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83,116.00
28,999,986.40
28,999,986.40
6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银德洋基金
1,298,701.00
19,999,995.40
19,999,995.40
7
周泽民
1,298,701.00
19,999,995.40
19,999,995.40
合计
28,571,428.00
439,999,991.20
439,999,991.20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南京化纤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13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6)295号文《关于同意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南京化纤本次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4,000.00万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最终确定发行28,571,428股,定价为15.40元/股,投资者共获配本次南京化纤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571,428股,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共7名投资者需缴纳申购款439,999,991.20元,并汇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款银行账户如下: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
账号:350645001230
二、审验结果
截至2026年5月29日,中信证券己收到投资者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元),上述款项己缴存于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设的银行账号 (账号:350645001230)内,其中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肆亿叁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大写)(¥439,999,991.20元),包含获配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保证金转为认购资金金额16,000,000.00元。详细情况见附件1: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收情况明细表。

三、其他事项
我们注意到,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日扣除中信证券财务顾问费、承销费和持续督导费用(含增值税)合计13,900,000.00元后的净额426,099,991.20元(大写:肆亿贰仟陆佰零玖万玖仟玖佰玖拾壹元贰角)划入南京化纤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 3205015955360000519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102082881146K
(副 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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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9411万元
华事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9
中华会务部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尊农、乔久华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 20层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报告审讫章(1)
登记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1060944520
2026年01月19日
1101060944520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说 明
名 称:中兴华金会计师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持典普通合伙)
11010201173689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凭证。
主任会计师: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租、出借、转让。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7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6号
批准执业日期: 2013年10月25日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报告审讫章(1)
北京市财政局
5107250100000
= 0 = 一 年 八 月 + 七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专题专栏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日期:2026-01-09来源:证监会
【字号:大 中 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报告审讫章(1)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99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376569XD
11010205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010-52805612
100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82881146K
11000167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010-51423818
101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9662085K
11000267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010-62212990-8096
102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82889906D
11000170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010-88356126
103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114084119251J
31000003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18楼
021-63525500
104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500103MA614NHH0G
50030002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68号中安大厦22楼
023-63870921-616


姓 名 汪军
Full name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1978-05-02
Date of birth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工作单位合伙)江苏分所
身份证号码320829197805021611
Identity card No. ___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证书编号: 320000610002
No.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2009 11 30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证书受检专用章
2015年07月09日

汪军 320000610002
年 月 日
/y /m /d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1991-06-17
Date of birth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工作单位 普通合伙)江苏分所

张凯茗(110101500510)
您已通过2020年年检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张凯茗(110101500510)您已通过2021年年检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张凯茗 110101500510
证书分号:110101500510
/y /m /d
批准注册协会: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19
年12
月31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JICC
转所专用章
天硕国际
证券分析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2024年/y 09月/m 10日/d
同意调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江苏省注册会计协会
JICPA
转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
201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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