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西长运2026-06-10 00:00

摘要

1江西长运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2025年公司营收14.52亿元,同比下降7.22%;
3归母净利润1603.12万元,同比增长45.32%;
4资产负债率73.52%。
5因累计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6会议还将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综合授信及担保、资产减值计提、子公司土地收储(预计增利926.5万元)等议案。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2026年6月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6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会议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会议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会议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7日10点00分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7日

三、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晓先生

六、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和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6、审议《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由政府收储的议案》

15、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股东(或授权代表)发言

18、现场股东(或授权代表)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计票、监票)

19、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20、休会(等待上证所网络投票结果)

21、主持人宣布最终投票结果

2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23、宣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一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董事会委托,现在我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会作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此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2025年,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始终恪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切实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能。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持续健全公司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严峻经营形势,公司围绕“场景运营、数智驱动、整合协同、服务提质、效率提升”的经营方针,持续深化改革,着力推进算账经营,强化服务产品差异化能力,进一步优化“赣悦行”出行平台与数据底座建设,全面推进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数智化场景运营为抓手,强化业务体系整合与协同,稳步提升一体化运营效率与体系能力。公司强化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深挖存量资产利用与降本潜力点,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努力培育公司发展新动能,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因传统道路客运班线业务受多元出行方式的持续冲击,全年公司共完成客运量6,604.19万人,较上年减少 11.17%;完成客运周转量32.45亿人公里,较上年减少 10.01%。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2亿元,利润总额4,526.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3.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5.32%。

2025年9月,在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评选的“中国道路运输百强诚信企业(2025年)”中,江西长运位居第12位。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会议,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增补董事、资产转让、对外担保、章程修订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就46项议案形成决议。

1、2025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5年1月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与《关于拟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年4月8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5年4月17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关于签署报废车辆处置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十八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5年4月28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年5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魏春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签署不动产租赁合同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5年8月26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共七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2025年9月1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刘志坚先生和魏春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议

度薪酬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2025年10月9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5年10月27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5年11月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南丰西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议案》、《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共四项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5年12月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征收公司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和广场南路部分房屋建筑物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2025年12月12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政府收储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2、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1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4月24日

http://www.sse.com.cn

2025年4月25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长运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6月19日

http://www.sse.com.cn

2025年6月20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2025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十一项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11月12日

http://www.sse.com.cn

2025年11月13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补刘志坚先生和魏春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共六项议案。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12月23日

http://www.sse.com.cn

2025年12月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共二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2025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预算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完成了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决算、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等议案的审议工作。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完成了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的审核工作。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完成了对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议案的审议工作。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要完成了对公司“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方案及工作时间安排,以及成立ESG工作机构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5) 董事会预算委员会主要完成了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公司2026年预算编报时间安排等事项的审议工作。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1)深化治理改革,规范治理运作

2025年,公司坚持党建引领治理,发挥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委议事机制与公司治理决策机制的有效衔接,为董事会科学有效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稳步推进监事会改革,实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监督职权的平稳过渡,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功能,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构建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架构。通过规范治理与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

公司聚焦治理体系优化与规范运作提升,持续夯实制度基础。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新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进一步优化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提升公司治理效能,确保股东会、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

(2)强化数智化转型

董事会围绕“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深入推动战略发展规划中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重点并持续关注场景产品经营、数字与业务融合赋能、站场资产的结构调整与整合等情况,推动重点领域的关键变革。

公司持续优化“赣悦行”出行平台与数据底座建设,强化数智赋能的基础支撑,深化数据应用,聚焦数字场景产品与数字运营建设,通过数据驱动挖掘潜在需求,形成跨部门协同、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运营服务体系,打造数据治理新模式。

(3)加速管理变革

公司持续深化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全面调适调优运营组织架构,以基层为起点,从客户出发,增强服务力量与数字科技人才配置,构建快速响应的组织体系。对于重要攻坚项目,公司以专班、专组模式进行组织变革,打破部门壁垒,提高管理与决策效率。

公司持续深化采购、营销和运营体系变革,完善全过程考核机制建设,聚焦经营策略落地,动态检验经营成效。通过一系列改革,打通管理中的堵点,连接流程中的断点,推动体系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提升。

(4)持续完善合规与风险管控体系,筑牢内控根基

公司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完善内控合规与全面风险防控机制,将合规管理融入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各环节,全方位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效能,公司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健全内控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合规和风险管理新规,提升审计监督的效率与精准度。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管理的高压严管,压实区域与末端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公司进一步加强安全督导,严格奖惩考核,开展隐患排查,持续推进G-BOS智慧运营监控系统升级,通过车辆动态监控管理专项提升活动,安全预警次数显著降低,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行车责任事故。

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5)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5份,其他上网公告文件28份,有效执行和维护了信息披露责任机制,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

(6)深化投资者交流,积极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强化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与交流,推进业绩说明会常态化。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江西长运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2025年9月26日、2025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投资者提问,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沟通。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向投资者传递价值信息,使投资者能够从市场价值导向的角度,了解公司战略举措和经营成果,增进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参加了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

公司密切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的相关信息,牢固与投资者双向互通的沟通渠道,促使投资者增进对公司了解,加强互信。2025年度,公司在上证e互动平台的及时回复率为 100%。

(7)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优化ESG管理

公司推动ESG管理与经营发展目标同频共振,持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持续推动ESG理念与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的融合。报告期内,公司成立ESG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ESG治理架构,完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识别、分析对公司战略发展、业务运营和财务状况等

产生重大影响的ESG议题相关风险和机遇,组织开展公司ESG重要性议题分析,建立ESG风险管理流程并提出应对策略。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战略核心作用,把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经营质效、努力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等作为各项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坚守风险控制底线思维,完善风险合规体制机制,推动公司战略有效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二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与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主审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公司2025年末合并财务状况

经审计确认,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436,040.63万元,比年初减少23,899.18万元,减少了 5.20%;负债总额320,571.60万元,比年初减少25,409.87万元,减少了 7.34%;所有者权益合计115,469.03万元,比年初增加1,510.69万元,增加了 1.33%;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93,768.82万元,比年初增加2,390.41万元,增加了 2.62%。

(三)公司2025年度合并经营成果

经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145,152.5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300.54万元,减少了 7.22%;营业利润2,530.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 2,526.80万元,减少了 49.97%;利润总额4,526.83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21.14万元,减少了 2.61%;净利润2,945.3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591.21万元,增加了 25.11%;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03.1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99.94万元,增加了 45.32%。

(四)公司2025年度合并现金流量

经审计确认,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917.5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2,586.6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1.6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741.81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3,506.9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23,759.27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0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15,604.13万元

(五)公司202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经测算,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 73.52% ,比年初的 75.22%减少了1.7个百分点;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收益率为 1.73%。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行业优秀值

行业良好值

行业平均值

归母净资产收益率

1.73%

1.21%

6.0%

4.2%

2.2%

总资产报酬率

2.37%

2.74%

5.7%

3.9%

2.4%

盈余现金保障倍数

10.50

14.23

4.1

2.9

1.8

总资产周转率

0.32

0.35

0.8

0.4

0.3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1.45

1.67

2.6

1.8

0.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77

4.76

35.5

22.9

11.8

资产负债率

73.52%

75.22%

50.2%

55.2%

60.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1.03%

10.91%

17.8%

13.8%

7.2%

速动比率

0.27

0.27

1.3

1.1

0.9

已获利息倍数

1.74

1.60

6.5

3.6

1.5

注:相关财务指标行业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源自国务院国资委统计评价局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2025)》大型道路运输企业的相关数据;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公司属大型交通运输企业;

二、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2026年度,公司将积极应对市场竞争,开展挖潜降耗,加强资产盘活与强化各子公司协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能力。2026年度公司预计主要业绩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度实际

(万元)

2026年度预算

(万元)

增加额

(万元)

营业收入

145,152.59

138,520.38

-6,632.21

营业成本

160,131.09

150,060.77

-10,070.32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三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31,234.87元,2025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31,146,611.66元,加上 202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1,687,835.58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541,223.92元。

鉴于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四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上原文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刊载于2026年4月 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由于年度报告内容较多,各位股东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参阅2026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也可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查阅。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五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写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六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汇报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6日,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先生、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穆孙祥先生、刘志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582.57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 3,418.41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出2025年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5年(前次)预计金额(万元)

2025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车辆、油品等)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3,500

1,503

基于业务需求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482.65

公司下属青山加油站于2025年6月整体租赁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185.01

向关联人转让报废车辆

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

130.78

向关联人收取租金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11.83

11.83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75.37

向关联人支付租金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470.74

470.74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42.7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386.13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130.16

合计

4,582.57

3,418.41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鉴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系根据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实施,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上述差异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与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交投集团)的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控制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范围内。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占同类业务比例(%)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车辆、油品等)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3,450

20

410.95

1,503

22.93

见下附说明

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500

36.50

482.65

12.80

见下附说明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210

0.81

185.01

0.72

向关联人转让报废车辆

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00

75

29.99

130.78

78

向关联人收取租金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11.85

0.16

2.96

11.83

0.16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76

1.02

19

75.37

1.02

向关联人支付租金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475.45

3.38

118.86

470.74

3.35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43

0.10

10.75

42.74

0.1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450

0.61

386.13

0.57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企业

150

3.82

130.16

3.61

合计

6,966.3

-

592.51

3,418.41

-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与实际业务需求。

注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运力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2025年度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实际签署的车辆采购合同金额为1503万元。

注2:为整合资源,提升车辆报废处置的议价能力,优化车辆报废流程,公司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合作企业,实施报废车辆的统一处置。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就报废车辆集中处置事项与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报废车辆处置服务合同》,由南物环保为公司提供报废车辆处置服务,车辆报废回收价格按金投网江西废铁(统废)回收价标准 131%执行。

注3: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承租的土地及房产如下:

(1) 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继续租赁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18号(中心站长运停车场)的土地,2026年度租金为200.85万元。

(2) 本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京山北路32号、洪都南大道313号二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2026年度租金为274.6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261799439D

法定代表人:王晓

成立日期:1997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肆亿零柒佰玖拾壹万陆仟捌佰元整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97号B栋第15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轿车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房屋建筑工程;自有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等。

截至2025年9月30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494,050.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64,273.84万元,2025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06,022.0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812.55万元。

2、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158321154E

法定代表人:万建荣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工业园区创业北路60号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79年2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专用(改装)车、消防车、发动机、底盘、传动系统、汽车零部件、维修及其它产品;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零部件制造(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型号和品种);经销: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开发:开发以汽车产品为基本型的多品种、系列化的产品等。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260万元,净资产为38,51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1,0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839万元。

3、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3635272XU

法定代表人:江湧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青山湖大道388号民营科技园

注册资本:32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3月5日

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废旧物资收购、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南昌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6.875%股权;魏文伟持有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125%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4,122.34万元,净资产-985.3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46.75万元,实现净利润77.49万元。

4、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1583956630

法定代表人:陈海波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解放西路389号

注册资本:69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3年3月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洗车服务,润滑油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7,635.57万元,净资产5,464.05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81.30万元,实现净利润-472.1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与江西南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公交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稳定,公司关联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历年来未发生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车辆、油品采购、接受车辆报废处置服务、土地和房屋租赁、提供运输服务、修理检测服务等业务,所有日常关

联交易均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基于市场价格或协议约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七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6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八

关于2026年度

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施行对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和资金归集,根据各子公司2026年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子公司拟向公司借款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77亿元,具体金额将视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公司实际审批的情况来确定。

特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相关手续,包括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九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预计。本着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2,401.1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计57.65万元,合计2,458.79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1、信用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共计提信用减值准备57.65万元。

(1)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88.28万元

公司对账龄长、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并根据可收回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内,因收回应收账款,公司对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冲回坏账准备合计8.19万元。

公司分别按账龄组合对其他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因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280.09万元。

2025年共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288.28万元。

(2)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345.93万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88.61万元,另外因收回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242.68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2025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401.14万元。

(1)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38.69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2.45万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上述规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2,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2,401.1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计57.65万元,合计2,458.7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458.79万元。

(四)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并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计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情况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102.65万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真实与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102.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已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应收账款

394,247.52

394,247.52

394,247.52

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无资产可执行;对方公司注销、破产或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原因,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应收款

632,225.84

632,225.84

632,225.84

合计

1,026,473.36

1,026,473.36

1,026,473.36


(三)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02.65万元,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核销事项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相关部门已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存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债务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分析和计提;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2,401.14万元,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计57.65万元,合计2,458.79万元,对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458.79万元。

2、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合计102.65万元,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子公司核销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有助于真实、合理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减值准备的计提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十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31,234.87元,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98,498,872.08元,公司实收股本为 284,476,8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

2025年,受旅客消费倾向、出行习惯偏好,以及高铁、民航、网约车、私家车等其他交通方式分流影响,道路客运行业承压明显,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公司全面推进数据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数智化场景运营为抓手,强化业务体系整合与协同,强化全方位精细化管理,深挖存量资产利用与降本潜力点,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3.12万元。但由于历史年度亏损,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98,498,872.08元。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客户经营,优化服务产品生态,强化数字底座,推进数字驱动智能化架构落地,加速营销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变革,强化业务协同提升经营协同效能,培育发展新动能。

公司拟采取的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持续推进服务产品创新,丰富场景产品供给,加强特色场景产品经营,全面做优场景产品服务,锻造差异化服务竞争力。

(二)强化数字赋能基础支撑,持续优化平台建设,挖掘数据价值,深化数据应用,推进运营数智化能力提升。

(三)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客货邮融合业务规模,强化协同,打造体系协同能力,实现经营质效提升。

(四)合理控制有息负债规模与资本支出,强化算账经营和系统性降本增效;加强资金统筹管理,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压降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五)稳步推进低效存量资产处置,提升资产配置效能。

(六)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统筹施行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筑牢安全根基。

(七)加强合规管理与内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推进风险项目化解,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一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 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2026年度,公司根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制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

王晓

董事长

0

2

刘磊

董事、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

44.76

3

张小平

董事

0

4

穆孙祥

董事

0

5

刘志坚

董事

0

6

魏春云

董事、董事会秘书

23.65

7

王雪峰

独立董事

6

8

肖征山

独立董事

6

9

王咏梅

独立董事

6

10

吴隼

离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2.9

11

张云燕

离任独立董事

5.5

上述现任及2025年度内离任的董事中,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股东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未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

注:上述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2025年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为自然年度发放的税前薪酬金额,不包括社会保险、企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涉及单位缴存部分的人员与金额:刘磊先生14.84万元,魏春云先生11.49万元,吴隼先生13.85万元)。

三、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2026年度,根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公司制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主要内容

(1)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发放。

(2)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之外的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不以董事职务取得薪酬。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业绩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董事薪酬应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个人履职表现、市场薪酬水平及业绩考核结果动态调整。薪酬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按程序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4、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部分。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一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285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18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61亿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6年度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285亿元,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18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61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2.0285亿元的担保,其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4185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0.61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贷款担保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2026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 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但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期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公司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70%

88.75%

679.00

700.00

0.75%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100%

83.66%

600.00

2,600.00

2.77%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

100%

73.34%

600.00

2,800.00

2.99%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公司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0%

36.73%

2,734.00

2,835.00

3.02%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00%

62.01%

1,700.00

1,700.00

1.81%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100%

66.59%

1,150.00

1,150.00

1.23%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100%

63.39%

0.00

5,500.00

5.87%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100%

64.87%

0.00

2,000.00

2.13%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公司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100%

24.51%

0.00

1,000.00

1.07%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是

否

在2026年度担保总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 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70%股权;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30%股权

913605005662604504

法人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0301550852865E

法人

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持有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0302MA37YTCQ2U

法人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0400159306968P

法人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11287567666631

法人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持有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0300054420326J

法人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05006674629832

法人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61000669782622X

法人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黄山长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91341000786506512M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4,265.50

3,785.75

479.75

1,297.20

-845.93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17,729.54

14,832.83

2,896.71

13,333.76

223.72

萍乡昌荣公交有限公司

2,958.50

2,169.91

788.59

1,346.74

201.62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102,839.93

37,769.52

65,070.41

15,370.74

1,526.93

鄱阳县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8,637.26

5,355.96

3,281.30

1,392.68

11.79

萍乡市永安昌荣实业有限公司

4,945.56

3,293.14

1,652.42

9,276.05

-400.67

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

10,988.02

6,965.16

4,022.86

2,304.05

110.50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46,927.68

30,440.66

16,487.02

10,446.33

2,669.87

黄山长运有限公司

10,761.99

2,637.37

8,124.62

2,095.79

161.5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计划担保总额仅为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银行等机构审核,担保协议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有利于子公司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能够有效监控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8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40%。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012.2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8% ,无逾期对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十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州长运”)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溪公交”)与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丰公交”)分别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了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乐安县欣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安欣达公交”)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申请了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为支持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抚州长运拟为金溪公交、南丰公交、乐安欣达公交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抚州长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抚州长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乐安县欣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

为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持有金溪公交100%股权

91361027332961246L

法人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持有南丰公交100%股权

91361023MA38WEY411

法人

乐安县欣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持有乐安欣达公交100%股权

91361025MA35FUWG5W

被担保人名称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922.64

2,175.16

747.48

143.73

144.38

2,962.92

2,359.83

603.09

632.08

157.31

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717.69

1,072.37

645.32

100.74

-139.51

2,734.54

1,949.71

784.82

326.68

125.05

乐安县欣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444.77

1,119.78

324.98

79.49

-35.06

1,597.89

1,238.16

359.73

362.71

437.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长运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行签署的为金溪公交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被担保人:金溪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长运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行签署的为南丰公交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被担保人:南丰县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长运拟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签署的为乐安欣达公交借款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

被担保人:乐安县欣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抚州长运对外担保,是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金溪公交、南丰公交、乐安欣达公交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抚州长运的整体利益。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和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变化情况,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5月26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1,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 ,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40,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3.40%。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195.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87%。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十四

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由政府收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万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第五十九期),万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汽运”)位于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收储,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万年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收储。

根据万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录摘要(第五十九期),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拟与万年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土地收储协议书》,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拟参照资产估价结果,以2,184.5万元对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收储。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年县城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2,184.5万元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545.16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的溢价情况

300.71%

支付安排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万年县汽车站全部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核查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饶汽运支付第一期补偿款,计人民币500万元整;上饶汽运完成协议约定的全部标的物的搬迁腾空工作,并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提供其已与所有承租人、实际使用人合法、有效、彻底地解除租赁、联营、承包等全部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件,按照“净地”要求将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交付给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双方共同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向上饶汽运支付剩余补偿款,计人民币1,684.50万元。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由政府收储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收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法人/组织名称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60931MB1816351G

□不适用

注册地址

万年县万盛大道与建德大街交叉西北角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收储方为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与公司、上饶汽运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资产为上饶汽运位于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合计为19165.86平方米,折合28.75亩)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检修房、检修棚、主楼、充电棚、活动板房、围墙等),上述资产截至2026年3月31日账面净值为545.16万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所有权人为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被收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0月取得位于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五宗土地使用权,交易标的等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均已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年县城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

标的资产类型

非股权资产

标的资产具体类型

房产及土地 机器设备 债权 资产组

其他,具体为: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账面原值

1,138.62

1,138.62

已计提的折旧、摊销

584.90

593.46

账面净值

553.71

545.16

注:标的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包含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江西鼎浩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鼎[饶房咨]字(2025)第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在估价期日(2025年10月17日)的市场价值为2,114.9836万元,本次收储参照资产估价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收储总价为2,184.5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

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年县城万盛大道西侧的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

定价方法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2,184.5万元

尚未确定

评估/估值基准日

2025/10/17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单选)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市场法

其他,具体为:成本法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价值:2,114.9836万元

评估/估值增值率:不适用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

江西鼎浩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江西鼎浩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权下位于万年县城万盛大道西侧一处综合用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

物及附属设施进行了估价,并出具了赣鼎[饶房咨]字(2025)第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价值时点为:2025年10月17日,估价采用成本法,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满足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的市场价值为2,114.9836万元。

经充分协商,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拟参照资产估价结果,以2,184.5万元对万年县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进行收储。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参照资产估价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收储价款,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土地收储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签署方名称: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

2、标的物概况: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收储上饶汽运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万年县陈营镇万盛大道西侧(万年县汽车站)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9165.86平方米,折合28.75亩)及地上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资产。

3、收储价款: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以总价款人民币2184.5万元对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予以收储。双方同意上述补偿总额为包干总价,除协议明确约定的补偿项目外,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不再向上饶汽运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饶汽运因收储产生的员工安置额外费用,经营损失之外的其他损失等)。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应由各方自行承担和缴纳的各种规费和税费,由各方自行依法承担和缴纳。

4、价款支付:

协议生效后,上饶汽运应按约定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全部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上饶汽运公章)。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前述材料后,有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权属状态、他项权利、司法限制等情况的官方核查。核查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向上饶汽运支付第一期补偿款,计人民币500万元整。

上饶汽运完成协议约定的全部标的物的搬迁腾空工作,并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提供其已与所有承租人、实际使用人合法、有效、彻底地解除租赁、联营、承包等全部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协议、搬离确认函、现场影像

资料等,经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书面确认同意),按照“净地”要求将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等交付给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双方共同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向上饶汽运支付剩余补偿款,计人民币1684.50万元。

双方同意,上饶汽运应在接到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搬站书面通知2个月内完成全部搬迁并交付土地。若上饶汽运逾期交付,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协议总价款(人民币2184.5万元)的万分之一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5、土地及资产交付:

上饶汽运承诺在协议约定的交付日期前,自行解除收储地块内及房屋上所有租赁、承包、联营、经营等相关协议,全面清退全部商户、车辆、工作人员及其他第三方,清退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纠纷、诉讼、赔偿等全部由上饶汽运承担,若因此给万年县自然资源局造成损失,上饶汽运须全额赔偿;

收储地块内的安全、消防、治安管理,以及场地内危险品的保管,处置,均由上饶汽运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消防隐患、治安问题等,由上饶汽运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交付时,双方共同对收储土地、房屋及资产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签署之日即为交付完成之日,作为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接收资产的依据。

在协议生效后至搬迁交付前的过渡期内,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无偿给上饶汽运继续使用该标的物进行经营。过渡期内,上饶汽运应确保标的物及附属设施完好,并承担期间的全部安全、消防、治安管理责任及法律责任。

6、违约责任: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必须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上饶汽运支付收储补偿费。如果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收储补偿费,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额的万分之一向上饶汽运支付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以上的,上饶汽运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同时,上饶汽运有权请求万年县自然资源局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按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收储补偿费的,上饶汽运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按时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交付收储地块及地上附着物。由于上饶汽运未按时交付收储标的物而致使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延期收储地块的,每延期一日,上饶汽运应当按协议书约定的收储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一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偿付违约金。上饶汽运延期交付收回地块超过90日以上的,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有权解除本协议书,上饶汽运应在10日内退还已经收受的土地收储补偿费,并按本协议总价款的 10% 向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支付违约金,同时万年县自然资源局有权请求上饶汽运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7、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资产系上饶汽运万年县汽车站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等,万年县汽车站收储后,上饶汽运计划通过租赁万年县综合客运枢纽方式,将原有站务作业整体搬迁至新站运营。搬迁交付前的过渡期内,万年县自然资源局同意无偿给上饶汽运继续使用和经营,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及上饶汽运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上饶汽运本次拟与万年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土地收储协议书》,系根据政府规划实施,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等资产收储以估价结果为基础,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储事项预计增加公司2026年度利润总额926.5万元。本次收储事项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十五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谨提名王晓先生、刘磊先生、黄俊先生、穆孙祥先生、刘志坚先生、魏春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附: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南昌供水公司城北营业处副处长、处长、网管维修处处长;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安监(信访)部常务副部长、部长;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等职。现任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王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磊先生: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部长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五分公司副经理等职。2008年11月至2014年3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4年4月至2019年8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5年9月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2020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俊先生:1972年出生,大专学历,助理政工师。曾任南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监审部干事、南昌水业集团城北营业处江纺所所长、南昌水业集团监审处处长助理、副处长(主持工作)、南昌水业集团行政办公室主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法务审计部(纪检监察室)部长助理(主任助理)、副部长(副主任)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9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黄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穆孙祥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高客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江西大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等职。2016年8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3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穆孙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志坚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宣传科科长;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2025年11月12日起任公司董事。

刘志坚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10000股,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魏春云先生:197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历任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客运部(市场营销部)科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行包快运中心主任助理、人力资源管理部副部长;江西南昌长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江西新余长运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25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5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魏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之十六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谨提名王雪峰先生、肖征山先生、王咏梅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附: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雪峰先生:1968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富勒顿分校及美国弗罗里达国际大学做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及政策、房地产经济与金融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信息管理与数学学院教授。 2023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雪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肖征山先生:1959年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咨询中心项目论证处助理研究员;广西桂林市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江西省扶贫办公室计财处干部;江西建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西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中审华国际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江西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南昌修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西众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南昌修福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征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咏梅女士: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讲师、远程教育部高级主管等职。学术专长为审计与内部控制,主编《注册会计师执业实务手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与运用研究》、《构建公司受托责任一新兴的社会和道德会计、审计与报告实务》等著作。2024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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