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联合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2500万至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13元/股,实施期限12个月。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此举旨在完善激励机制并传递管理层对公司价值的信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8日以微信通知等形式发出,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13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0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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