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同享科技:关于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摘要
证券简称:同享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5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同享电子材料科技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 Tonyshare Electronic Material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为“境外全资孙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6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属于新增授信,担保方式公司为纯信用方式,其中境外全资孙公司的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主要融资方式:(一)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出口押汇、国内信用证、保函、商业票据贴现、商业汇票保贴、免保证金外汇衍生品、敞口资产池、供应链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资金用途为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授信额度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授信银行
授信金额
担保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不超过10,000.00万元
公司5,000万元额度为纯信用担保方式,境外全资孙公司由公司
提供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不超过4,500.00万元
纯信用方式
合计
不超过14,500.00万元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授信1亿元人民币额度中,含公司5,000万元和境外全资孙公司5,000万元,且境外全资孙公司授信5,000万元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允许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范围内借款。以上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与融资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
(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拟以名下的新开及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企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申请银行
授信金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不超过10,00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不超过2,000.00万元
合计
不超过12,000.00万元
以上授信1.2亿元人民币额度均为低风险额度,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授信范围包括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授信有效期内,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法律文件,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形外,董事会不再另行召开会议审议。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境外全资孙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Tonyshare Electronic Material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槟城
注册资本:25,268,509.00林吉特
实缴资本:25,268,509.00林吉特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利斌
主营业务:其他基本贵金属和其他有色金属制造、其他电子应用组件制造、其他电气设备制造(不包括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电池和蓄电池、电线和电气设备、照明设备或家用电器)
成立日期:2025年1月15日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是公司为境外全资孙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期限为实际签署的协议之日起12个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实际使用金额在上述额度内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
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安排相关管理层直接办理相关业务,不需要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单独进行审议。
四、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本次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海外业务扩张需求。随着境外全资孙公司市场开拓成效显现,业务订单持续增加,需补充资金保障原材料稳定供应,以支撑生产履约、巩固市场竞争力。
被担保方为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经营稳定、无不良贷款记录,公司对其拥有完整管控权,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将有效保障孙公司原材料采购与生产经营,助力公司海外业务的持续拓展与长远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但因境外全资孙公司位于境外,且因跨境场景叠加了国际形势的复杂性,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与收益,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担保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项目
数量/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13,196.487
20.96%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
累计担保数量包含本次拟由公司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的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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