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地电气: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摘要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14,462,038
15.3076%
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
不高于1,889,000
2%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自身经营发展所需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发展所需,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尚在履行中的承诺如下:
(1) 股份锁定期届满,本公司拟减持大地电气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地电气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协议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逐步减持。
(2) 本公司减持股份时,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大地电气,并由大地电气及时予以公告,自大地电气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可以减持大地电气股份。
(3) 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公司由于大地电气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持的大地电气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4)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进行减持的,本公司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大地电气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大地电气,则大地电气有权将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相等的金额收归其所有。
(5)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如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减持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备查文件
昆山宏致电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南通大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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