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宏海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宏海科技2026-06-09 16:43

摘要

1宏海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袁兴理(持股7.88%)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2.2万股,占总股本1%。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3股东此前承诺均严格履行,本次减持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袁兴理

持股5%以上股东

13,571,250

7.881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袁兴理

1,722,000

1%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

市场价格

进入北交所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要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告书》之“一、重要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之“4、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相关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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