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易实精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摘要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2、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3、授予价格:9.17元/股
4、授予人数:57人
5、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261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司永国
副总经理
15
5.00%
0.13%
孙飞虎
副总经理
20
6.67%
0.17%
王玉梅
副总经理
10
3.33%
0.09%
肖永定
董事会秘书
15
5.00%
0.13%
核心员工(32人)
160.5
53.50%
1.38%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21人)
40.5
13.50%
0.35%
首次授予合计
261
87.00%
2.25%
预留权益
39
13.00%
0.34%
合计
300
100.00%
2.59%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类别
序号
姓名
类别
1
孙飞虎
副总经理
30
钱亚秋
核心员工
2
司永国
副总经理
31
冒江奇
核心员工
3
王玉梅
副总经理
32
季硕
核心员工
4
肖永定
董事会秘书
33
何晶晶
核心员工
5
吴海燕
核心员工
34
强培
核心员工
6
陆豪瑜
核心员工
35
陈烽
核心员工
7
高金明
核心员工
36
陈冰滨
核心员工
8
施柔
核心员工
37
曹佳燕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9
汤晨亮
核心员工
38
周素芳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0
茅振琪
核心员工
39
任盛楠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1
姜鑫浩
核心员工
40
赵宝琴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2
缪鹏鹏
核心员工
41
王可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3
彭加杰
核心员工
42
曹晓松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4
张志军
核心员工
43
姜苏东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5
周顾波
核心员工
44
黄玉楠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6
张霏霏
核心员工
45
葛亮华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7
许然
核心员工
46
时赟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8
吴建鹏
核心员工
47
刘舒舒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19
陈烨
核心员工
48
陈啸宇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0
顾惠存
核心员工
49
赵凡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1
王娟
核心员工
50
郭婉婉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2
沈阳
核心员工
51
王谢芳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3
沈玉斌
核心员工
52
康凯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4
殷鹰
核心员工
53
朱嘉琦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5
诸勤芬
核心员工
54
陈丽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6
郑耀东
核心员工
55
徐婷婷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7
昝龙龙
核心员工
56
张倩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8
陈佳燕
核心员工
57
徐翔
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9
张海霞
核心员工
注:激励对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上述激励对象中认定为核心员工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缴款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昝龙龙)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其放弃的部分股份在激励对象中进行分配。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后,仅因将部分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中分配导致部分激励对象获授比例发生变化外,股权激励对象人员不变,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份总数不变。公司申请登记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万股。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事宜均与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向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披露的事宜不存在差异。
二、解限售要求
(一)解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受解除限售条件约束,且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需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相关禁售及限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0%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解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年一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在解除限售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指标:满足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以2025年数据为基数)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6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
X=8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
X=8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
X=8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注2: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则剔除通过收购导致的对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包括现金收购的资金成本)的影响,下同。
注3: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业绩指标达标的情况下,将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标准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可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times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times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A、B、C和D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考核评价情况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对应表如下:
评价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验资情况
2026年5月28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6]B047号),截至2026年5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孙飞虎等5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23,933,700.00元(贰仟叁佰玖拾叁万叁仟柒佰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610,000.00元(贰佰陆拾壹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21,323,700.00元(贰仟壹佰叁拾贰万叁仟柒佰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29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2026年(万元)
2027年(万元)
2028年(万元)
2029年(万元)
261
1,511.19
587.69
579.29
277.05
67.16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公司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五、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275,092
46.77%
2,610,000
56,885,092
47.94%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64,908
53.23%
0
61,764,908
52.06%
总股本
116,040,000
100%
2,610,000
118,650,000
10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苏公W[2026]B047号《验资报告》
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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