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

台基股份2026-06-09 17:42

摘要

1台基股份控股股东新仪元内部股权结构调整,自然人股东邢雁等5人向间接控股股东长江产业集团转让部分股权。
2变动后长江产业集团持有新仪元股权比例由32.04%升至44.64%,表决权委托及质押数量相应调减。
3本次变动系国资加强控制力举措,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仪元,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4该事项有利于增强控制权稳定性,不影响公司经营及上市公司持股结构。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变动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股东之间的内部持股结构调整。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仪元,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湖北省国资委”)。

2、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动后,有利于进一步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经营等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仪元的通知,新仪元股权将发生变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1、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长江产业集团与邢雁、颜家圣、康进、吴拥军、徐遵立、吴建林、占超于 2026年6月9日签署了《关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暨控制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邢雁、颜家圣、康进、吴拥军、徐遵立(以下统称 “出让方”)将其持有的部分新仪元股权转让予长江产业集团,其中:邢雁转让 1,855,875股股权(对应新仪元1,855,875元注册资本)、颜家圣转让239,568股股

权(对应新仪元239,568元注册资本)、康进转让63,018股股权(对应新仪元63,018元注册资本)、吴拥军转让63,018股股权(对应新仪元63,018元注册资本)、徐遵立转让46,968股股权(对应新仪元46,968元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新仪元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股权结构变动前

股权结构变动后

股权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权数量(股)

持股比例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767,590

32.04%

8,036,037

44.64%

邢雁

7,423,500

41.23%

5,567,625

30.93%

颜家圣

958,275

5.32%

718,707

3.99%

康进

252,075

1.40%

189,057

1.05%

吴拥军

252,075

1.40%

189,057

1.05%

徐遵立

187,875

1.04%

140,907

0.78%

其他26名自然人股东

3,161,610

17.56%

3,161,610

17.56%

合计

18,003,000

100.00%

18,003,000

100.00%

2、表决权委托变动情况

长江产业集团与出让方于2026年6月9日签署《表决权委托数量变更确认书》,因出让方拟向长江产业集团转让部分新仪元股权,自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原由出让方委托给长江产业集团行使的股权表决权数量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方

调整前表决权委托数量(股)

调整后表决权委托数量(股)

1

邢雁

7,423,500

5,567,625

2

颜家圣

958,275

718,707

3

康进

252,075

189,057

4

吴拥军

252,075

189,057

5

徐遵立

187,875

140,907

合计

9,073,800

6,805,353

3、股权质押变动情况

长江产业集团与出让方于2026年6月9日签署《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变更合同》,因出让方拟向长江产业集团转让部分新仪元股权,由于出让方持有的新仪元股权已全部质押给长江产业集团,为保障股权转让顺利进行,拟变更出让方质押股权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出质人

变更前质押股权数量(股)

变更后质押股权数量(股)

1

邢雁

7,423,500

5,567,625

2

颜家圣

958,275

718,707

3

康进

252,075

189,057

4

吴拥军

252,075

189,057

5

徐遵立

187,875

140,907

合计

9,073,800

6,805,353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前后,公司控制关系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前,新仪元持有公司 26.32%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为新仪元,间接控股股东为长江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本次股权变动后,新仪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新仪元,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长江产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北省国资委。

1、变动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page=2,bbox=[304, 1708, 1648, 2437])

2、变动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page=3,bbox=[347, 394, 1674, 1117])

三、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有利于进一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经营等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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