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锐新科技2026-06-09 00:00

摘要

1锐新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芜湖德恒汽车装备5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2董事会说明本次交易定价以合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方法适当、参数合理,发行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已对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确认交易公平合理。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10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恒装备”或“标的公司”) 51%股权,同时向包括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领盾”)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所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重要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和合理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以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

此外,公司所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将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特此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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