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摘要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4:0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出席对象:
(1)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聘请的律师;
(3)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北京市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B座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6.01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的0.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2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3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0.0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4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申请的0.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5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6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7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8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进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09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申请的0.8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6.10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0.80亿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6.11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12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0.5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13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14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15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6年度为诚志永清及诚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7.01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的5.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的2.3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4.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5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6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7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的16.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8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的16.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9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申请的4.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10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申请的3.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11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13.01
选举张栋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选举王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选举张朕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4
选举刘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3.05
选举郑成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4.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4.01
选举王乐锦女士为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4.02
选举赵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4.03
选举杨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6、7、1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13、14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6、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6年6月22日和2026年6月23日的上午9:00一11:00,下午 1:00一5: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九层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299号清华科技园(江西)华江大厦
邮 编:330013
联系人:左皓
联系电话:0791—83826898
联系传真:0791—83826899
7、其他
(1)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90”,投票简称为:“诚志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textcircled{1}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times 5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textcircled{2}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times 3 $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5
6.01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的0.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2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3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向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0.05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4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营业部申请的0.3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5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6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护国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
√

担保
6.07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8
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进支行申请的0.1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6.09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申请的0.8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6.10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0.8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6.11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6.12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0.50亿元一期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
6.13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
6.14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
6.15
青岛诚志华青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请的2.00亿元二期项目前期贷提供担保
√
7.00
关于子公司南京诚志2026年度为诚志永清及诚志新材料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7.01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的5.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2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区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3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区分行申请的2.3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4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4.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5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6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
7.07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的16.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
7.08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区分行申请的16.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
7.09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区分行申请的4.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

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7.10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行申请的3.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
7.11
南京诚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的1.00亿元高端光学新材料项目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1.00
关于2026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5)人
13.01
选举张栋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3.02
选举王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3.03
选举张朕韬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3.04
选举刘明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3.05
选举郑成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4.00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3)人
14.01
选举王乐锦女士为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赵伟先生为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杨勇先生为独立董事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打“ $ \surd $ ”作出投票指示,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或以上打“ $ \surd $ ”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有效期: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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