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桑达A子公司中电二公司经自查补缴企业所得税1.09亿元及滞纳金1291.77万元,合计约1.21亿元。
2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无需追溯调整,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度归母净利润约6195.34万元。
3目前税款及滞纳金已缴清,税务部门未予处罚。
4公司表示将加强税务管理并提示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二公司”)近期对涉税事项展开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中电二公司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855.95万元,并按规定缴纳滞纳金1,291.77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主管税务部门未对该事项给予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6,195.34万元,最终以202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高度重视,将持续加强公司税务管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财务、税务方面的知识进行培训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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