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青达环保2026-06-09 00:00

摘要

1青达环保公告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2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固定10.0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3发行数量上限维持不超过1492.54万股不变,具体数量按募资总额除以发行价确定。
4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已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证监会注册及股东会审议。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8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由“10.05元/股”调整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发行数量合计由“不超过1,492.5373万股(含本数)”调整为“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1,492.5373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就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事项取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根据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 \mathrm{P}_{0} $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 \mathrm{P}_{1} $ ,则:

派发现金股利: $ \mathrm{P}_{1}=\mathrm{P}_{0}-\mathrm{D} $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 \mathrm{P}_{1}=\mathrm{P}_{0} / $ (1+N)

两项同时进行时: $ \mathrm{P}_{1}=\left(\mathrm{P}_{0}-\mathrm{D}\right) / \left(1+\mathrm{N}\right) $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变更前的拟发行数量,即不超过 1,492.5373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增加募集资金数额、增加新的募投项目以及增加发行对象或者认购股份等构成本次发行方案重大变化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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