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深圳新星2026-06-09 00:00

摘要

1深圳新星定于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
2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6月18日。
3该议案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支付股权回购款,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4日

至2026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978

深圳新星

2026/6/18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6年6月23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系人:周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 $ \surd $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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