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创力集团2026-06-09 00:00

摘要

1创力集团公告调整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2主要调整为:定价基准日由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变更为发行期首日;
3发行价格不再锁定4.02元/股(除权后3.92元),改为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
4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及发行对象变化,不属于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此举旨在适应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推进再融资进程。

证券代码:603012

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在审核进行中。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变化,为更好推进本次发行工作,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有关调整,主要方案要素的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调整要素

调整前

调整后

1

定价基准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期首日

2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4.0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02元/股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如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如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650,47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3.92元/股。

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实质性变化。

由于上述调整方案,公司需同步修订《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三次修订稿)》,并与认购方更新签订有关认购协议。

由于本次发行方案不涉及增加募集资金总额,未增加新的募投项目和发行对象,有关调整亦未增加原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或比例,不属于发行方案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25年11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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