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泉阳泉2026-06-09 00:00

摘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1.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55.99万元,用于承接北京门业分公司资产以拓宽处置渠道;
22.向建设银行申请续贷授信;
33.确定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投资预算为7.84亿元,将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4.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55.定于6月2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6月8日以现场和电子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整体资产使用效率,拓宽北京门业分公司房产、土地的处置渠道,以北京门业分公司上级拨入资金及应付利润为出资额(合计金额 7,355.996156万元作为注册资本金),在北京通州区新设全资子公司北京霍尔茨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并将北京门业分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全部资产、负债变更至该新设子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为办理建设银行贷款到期后的正常续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继续申请办理相关授信业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确定投资预算金额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有关工程优化设计、造价

审核等进一步的工作,本项目投资预算总金额为78,445.33万元。本议案将与 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发建设圣水泉(一期)年产80万吨矿泉水项目的议案》合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决策、管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股东会召开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6-035号《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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