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青松股份2026-06-08 18:52

摘要

1青松股份第一大股东诺斯贝尔(香港)于2026年6月8日提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3000万至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
3提议人承诺推动审议并投赞成票,且暂无增减持计划。
4该事项尚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青松股份”)于2026年6月8日收到第一大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诺斯贝尔”)《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香港诺斯贝尔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第一大股东诺斯贝尔(香港)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1. 提议时间:2026年6月8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诺斯贝尔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1.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1. 回购价格区间: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500万元(含)。
  1.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人提交的上述提议后,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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