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盛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回盛生物2026-06-08 16:52

摘要

1回盛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3000万至6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7.20元/股,实施期限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已获全票通过。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卫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2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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