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泰嘉股份2026-06-06 00:00

摘要

1泰嘉股份控股股东长沙正元于2026年6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99.78万股,占总股本0.40%,持股比例由20.40%降至20.00%,触及5%整数倍。
2本次减持系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3截至公告日,该股东仍持有20%股份,后续仍有不超过2.6%的减持额度未实施完毕,需关注持续减持压力。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的公告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持有本公司股份51,345,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40%)的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长沙正元”)计划自上述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 6月5日至2026年9月2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52,1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收到长沙正元出具的《股份减持触及 5%整数倍暨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长沙正元于2026年6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99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4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51,345,300股减少至50,3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20.40%减少至 20.00%,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6月5日

权益变动过程

长沙正元因自身经营决策,2026年6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99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沙正元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由51,345,300股减少至50,3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0.40%减少至20.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泰嘉股份

股票代码

002843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1.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26年6月5日

997,800

0.4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1.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1,345,300

20.40

50,347,500

2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345,300

20.40

50,347,500

2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1.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1、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长沙正元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517,3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034,7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2、2026年6月5日,长沙正元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99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1.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1. 备查文件

1、长沙正元出具的《股份减持触及5%整数倍暨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长沙正元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正元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且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和减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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