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荣丰控股集团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荣丰控股2026-06-06 00:00

摘要

1荣丰控股因2025年三季度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被青岛证监局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
2公司对三季报进行更正: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由1.85亿元下调至1.55亿元,营业成本同步下调约3000万元。
3本次更正仅涉及营收与成本列报方式调整,不影响净利润及净资产,但反映出公司内控及信息披露质量存在缺陷。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2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因公司2025年三季度部分跨境物流业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准确判断业务实质并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存在错报,青岛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在收到《警示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积极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现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对“一、主要财务数据”项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907,068.84

249.21%

184,992,309.06

377.55%

更正后: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941,404.63

95.11%

155,026,644.85

300.19%

二、对“四、季度财务报表”项下“(一)财务报表”之“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中数据进行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4,992,309.06

38,738,035.51

其中:营业收入

184,992,309.06

38,738,035.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22,139,902.00

84,250,857.60

其中:营业成本

180,851,912.51

39,389,172.26

更正后: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5,026,644.85

38,738,035.51

其中:营业收入

155,026,644.85

38,738,035.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92,174,237.79

84,250,857.60

其中:营业成本

150,886,248.30

39,389,172.26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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