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峰化学2026-06-06 00:00

摘要

1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华峰集团等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100%股权及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100%股权。
2公司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制度进行说明,包括限定知悉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签署保密协议、编制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向深交所报备等,确保信息披露合规,防止内幕交易。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交易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筹划之初,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三、在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形式,详细记载了筹划过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四、公司对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申明了保密义务,强调了保密责任,多次提醒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五、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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