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峰化学2026-06-06 00:00

摘要

1华峰化学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华峰集团等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100%股权及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100%股权。
2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收及净额均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均为华峰集团、实控人均为尤小平,控制权未变更,故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3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最终交易价格待定。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集团”)、尤小平、尤金焕、尤小华持有的浙江华峰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峰集团持有的浙江华峰热塑性聚氨酯有限公司合计 100.0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资产净额均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标准。

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尤小平,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华峰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尤小平。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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