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激光: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大族激光2026-06-06 00:00

摘要

1大族激光控股股东大族控股及7名董监高计划自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股份。
2其中,控股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95.96万股(占总股本0.6759%);
3张建群等7名高管拟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不超过19.86万股(占总股本0.0193%)。
4本次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合计拟减持比例约0.6952%,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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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6037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建群、周辉强、杜永刚、任宁、宁艳华、尹建刚、欧阳江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51,81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450%)的控股股东大族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59,578股(占公司总股本1,029,603,408股的比例0.6759%)。

2、持有公司股份248,7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2%)的副董事长兼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建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6,8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1%)的董事兼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财务总监周辉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3%)的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杜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0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7%)的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任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4%)的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宁艳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2%)的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尹建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3%)的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委员欧阳江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98,618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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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大族激光”)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大族控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建群、周辉强、杜永刚、任宁、宁艳华、尹建刚、欧阳江林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族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51,815,1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7450%;大族控股的一致行动人高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319,5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3550%。大族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高云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134,69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1000%。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职务

目前持股情况

股票来源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张建群

副董事长兼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48,718

0.0242%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周辉强

董事兼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财务总监

196,822

0.0191%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杜永刚

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兼董事会秘书

167,702

0.0163%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及个人增持

任宁

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59,088

0.0057%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宁艳华

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55,234

0.0054%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尹建刚

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22,698

0.0022%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欧阳江林

管理与决策委员会委员

44,200

0.0043%

高管锁定股

股权激励获得

合计

794,462

0.0772%

-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及个人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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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大族控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股权分置改革前受让股份、上市后增发股份(含公司历年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授予及个人增持。

3、拟减持方式:大族控股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其持股数的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大族控股

控股股东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6,959,578

4.58%

0.6759%

张建群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62,180

25%

0.0060%

周辉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49,206

25%

0.0048%

杜永刚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41,926

25%

0.0041%

任宁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14,772

25%

0.0014%

宁艳华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13,809

25%

0.0013%

尹建刚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5,675

25%

0.0006%

欧阳江林

高级管理人员

集中竞价交易

11,050

25%

0.0011%

合计

7,158,196

-

0.6952%

注:若上表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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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大族控股于2003年3月20日承诺:其所持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做转让,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做转让。

大族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大族控股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届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承诺人所持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 10%,24个月内不超过 30%。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承诺,未曾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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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益输送或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实施进展及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大族控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大族控股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前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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