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摘要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4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448.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621,565.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78,434.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7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6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448,500,000.00
减:发行费用
8,621,565.3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39,878,434.66
减:对募投项目的累计投入
234,648,448.53
其中: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2,338,337.37
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
73,810,111.1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18,500,000.00
减:银行手续费
6,204.1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7,550,823.18
2026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22,774,605.21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209,6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174,605.21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337100100100414549
11,622.24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337100100100414427
4,586,408.55
活期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337100100100416162
8,576,574.42
活期存款
合计
13,174,605.21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理财存款在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中列示。
2、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需满足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及保本要求。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上述现金管理额度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有效期内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5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共计人民币209,60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
产品名称
委托理财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是否到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金骏迎春)“物华添宝”G款2026年第3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57,900,000.00
2026-2-2
2026-7-31
否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财资通启富)“物华添宝”W款2026年第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
2026-3-6
2026-6-4
否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财资通启富)“名利双收”2026年第3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36,700,000.00
2026-4-30
2026-6-8
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65,000,000.00
2026-5-13
2026-6-15
否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物华添宝”2026年第9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6-5-15
2026-8-14
否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35,000,000.00
2026-5-21
2026-6-22
否
合计
209,6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6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318.82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变更投入新项目“年产10万平米人工智能高阶HDI算力产品项目”,实施主体仍为全资子公司珠海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已在《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发行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18,326,462.4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3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91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204,897.13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2,121,565.34元,置换金额总额18,326,462.4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
10,119,628.36
10,119,628.36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6,085,268.77
6,085,268.77
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2,121,565.34
2,121,565.34
合计
18,326,462.47
18,326,462.47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987.84
前次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23,464.8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3,464.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6年1-5月:
5,316.1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5年度:
2,521.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4年度:
1,616.3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
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
26,137.84
26,137.84
7,381.01
26,137.84
26,137.84
7,381.01
-18,756.83
2027/7/6
2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6,000.00
6,000.00
4,233.83
6,000.00
6,000.00
4,233.83
-1,766.17
2027/7/6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1,850.00
11,850.00
11,850.00
11,850.00
11,850.00
11,850.00
-
不适用
合计
43,987.84
43,987.84
23,464.84
43,987.84
43,987.84
23,464.84
-20,523.00
--
说明: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25年7月7日延长至2027年7月6日。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6年1-5月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1
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
不适用
3,050.17(注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2)
2
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3)
3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注4)
注1、根据募集说明书披露,“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7.98年,建设期2年,达产后实现不含税年销售收入26,974.56万元,年净利润3,050.17万元,净利润为根据对外销售收入扣除相应成本及应分摊的期间费用进行测算的项目利润。
2、“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尚属于建设期。
3、“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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